深度解码场外个股期权盈利新模式:20倍杠杆诱惑大,有人买壳公司入场交易

2017年以来,场外期权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不过也出现了诸多乱象。昨日微博平台上有用户爆出大瓜,传出多位基金经理因为做场外期权被查,涉及基金经理众多,甚至有的基金经理被带走。该事件成为资本圈热议的话题冲上了热搜。对此有投资者调侃道,如果这事儿是真的,就不难理解各种抱团了。买一张个股期权看涨合约,就可以躺着赚钱!不过随着记者的深度调查,场外个股期权有着极高的杠杆,对于以小博大的投资者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诱惑,甚至有人通过买壳公司积极参与场外个股期权的交易。那么场外个股期权究竟是怎么玩的呢?本文将深度剖析场外个股期权盈利新模式。

杠杆诱惑大

昨日微博平台上爆出的多位基金经理因为做场外期权被查,再度让市场的目光聚焦在场外个股期权上。场外个股期权有着极高的杠杆,对于以小博大的投资者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诱惑。实际上期权分为场内期权和场外期权,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场内期权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合约,而场外个股期权是指非标准化的金融期权合约的交易,由于非标准化,在杆杠率及行权日期上都更加灵活。

对于微博的爆料,基金经理是如何通过场外期权谋利的呢?一位长期从事于场外期权业务的私募人士在微信中告诉记者,一般场外个股期权,基本上大家都是做买方,就相当于放杠杆,付出一个比较小的权利金,博取一个方向性收益,当然场外就是做多,那这个标的股票涨了,那这个股票对应的期权的这个权利方就会大涨,就相当于杠杆倍数。所以说一些基金经理从逻辑上是可以建场外个股期权的多头,然后拉抬正股的股价,通过做多场外个股期权获取暴利。

比如投资者计划买进一只看好的股票,这只票(名义本金100万)一个月平值看涨期权的费用是5%,也就是说,投资者只需要支付5万元的权利金后,可以拥有规定期限内处置市值100万元(名义本金)股票的权利,这就是相当于放大了20倍的杠杆。如果这只股票在1个月期间内上涨100%,投资者出货,投资者赚了100万,除去自己支付的5万权利金,最后的收益为95万元。

如果股价出现下跌,投资者最大亏损额也就是权利金的5万元。如此高额的收益,怎能不诱人?据记者了解,目前场外个股期权主要有香草期权,适用于单边看涨。一些投资机构主要还是看重期权的杠杆,当看好个股又不愿意多花资金时,就可以买入看涨期权。正是由于这种股价上行收益无限,亏损有限,最大亏损额为权利金的模式,使得场外个股期权成为很多想配资炒股的投资者的另一种渠道。

那么谁是对手盘呢?实际上券商作为场外期权的卖方,也是场外个股期权的对手盘,券商的操作就是将所持有的场外期权头寸转换成二级市场股票头寸,并在二级市场建立相应的对冲风险头寸。当市场价格变化时,场外期权卖方通过对二级市场股票头寸的动态调整,将价格风险转移给股票市场的投机者,保证自身一直处于风险中性状态。

参与门槛高

随着场外期权业务快速发展,大批私募机构成为拥趸,其中不乏一些机构游走在监管模糊地带。早在2018年,《每日经济新闻》曾独家报道有私募机构出借通道赚取通道使用费,最终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并且出台了监管措施。事实上场外期权交易一直只针对机构投资者,个股的场外期权主要是券商和私募在参与,个人投资者是没办法参与的。

记者发现,由于场外期权这种股价上行收益无限,亏损有限的高杠杆模式,使得不少投资者削尖了脑袋往里钻,市场也出现了一些规避监管的办法,市场上存在着多种途径能让个人投资者间接参与场外个股期权,比如个人投资者和一些合格的机构签订“委托代持”协议,以机构为通道,和券商进行场外期权交易,在操作中可能就存在一些灰色地带。

此外券商与私募基金开展的场外期权业务,由于场外期权的杠杆倍数高,可对冲市场风险,一些私募为吸引个人投资者,采用“出借通道”方式绕开监管层关于个股期权交易参与的要求,降低了投资者的参与门槛,涉及到“投资者适当性”的监管问题。

其实无论哪种途径,都绕不开“投资者适当性”问题,而券商难以进行穿透核查,券商只是提供交易通道,没法确认最终交易的投资者是谁。广东某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告诉记者,“自己朋友买了一家原来搞投资的公司,目的是建衍生品通道来参与场外期权业务”。

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以法人参与的,要求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并且要求有3年的相关投资经验。对于资产管理机构代表产品参与的,最近一年末管理的金融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且具有2年以上的产品管理经验。对于产品参与的,是非结构性产品,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并且要求穿透后的委托人中,单一投资者在产品中权益超过20%的,应当符合专业投资者的标准。购买场外期权支付的期权费以及缴纳的初始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产品规模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