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上市公司因为蹭热点被交易所问询,这家公司便是在上交所挂牌的格力地产(600185,股吧)。格力地产因“口罩出口一亿片”的小目标,上交所为之下发了问询函。但上市公司却甩锅于相关人员不熟悉信息披露规则,并就其违规行为向投资者致歉。
上市公司蹭热点涉嫌两方面的违规行为。其一,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格力地产即是如此。在回复函中,格力地产自己也表示该信息发布不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规定。而根据现行《证券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其实都涉嫌误导性陈述,因而都违反了《证券法》。
其二,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还涉嫌操纵市场。《证券法》禁止任何人以“其他手段”操纵市场。上市公司蹭热点,其实是通过发布信息的方式拉抬股价,虽然与坐庄、联合操纵股价的方式相比更隐蔽,但无法逃脱操纵市场的嫌疑。
蹭热点往往会引发股价剧烈波动,个中不仅涉嫌信披违规与操纵市场,也往往隐藏着利益输送现象,也会放大个股的投资风险,扰乱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而蹭热点的结果,无不是一地鸡毛,而中小投资者则成为埋单方,这显然又是非常不公平的。
格力地产对于其蹭热点行为只是向投资者“致歉”,个人以为是远远不够的。蹭热点已在市场上形成了一种常态,虽然沪深交易所会下发问询函或监管工作函,但此后一般便没有了下文。因此,对于蹭热点行为的一“问”了之式的监管,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即使是前不久沪深交易所对相关蹭热点的上市公司采取通报批评的处罚,其威慑效果同样是非常有限的。
基于蹭热点行为的违规违法属性,以及个中的危害性,个人以为,对于格力地产的蹭热点行为,证监会有必要像对待泰和科技、秀强股份(300160,股吧)、雅本化学(300261,股吧)等三家上市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一样,对格力地产启动立案调查。
新版《证券法》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泰和科技、秀强股份、雅本化学等三家上市公司蹭热点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在3月1日之前,尚且遭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对于3月16日蹭热点的格力地产而言,就更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了。
个人以为,只要上市公司有蹭热点的行为,如果监管部门都随之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话,那么无疑会在市场上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而且,基于信披违规的成本已经大幅提高,无形中将会抑制上市公司蹭热点的冲动。既有利于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