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订草案“四读”引关注 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值得期待

主持人陈炜:《证券法》修订草案审议在即,引发市场热议。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的修订关系到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大局,将对市场的健康发展构成长期利好。今日,本报聚焦我国金融法治建设,进行相关采访和解读。

■本报记者 苏诗钰

12月1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多项法律草案,其中包括《证券法》修订草案。

从1999年7月1日《证券法》正式实施至今已有20年,其中经历了多次修正与修订。而本轮《证券法》修订时间周期较长,从2015年“一读”算起,截至目前已历经4年,亿万投资者终于等来了《证券法》修订草案“四读”。

法律是市场根基

近年来,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初,证监会以及地方证监局共开出217张罚单。在面对不法行为时,如何让散户投资者更好的利用法律维权,成为市场关注的重点。

今年2月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上任“首秀”时提出,要坚持“四个敬畏”,敬畏法治位列其中。易会满同时在多个场合提出,要坚持依法监管原则,切实推进依法治市。要增加资本市场司法供给,积极配合推动证券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快推进建立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产业部副主任卞永祖12月18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完善的法治环境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前提和保障。改革必须在法治的环境下进行,否则改革可能走偏了方向,对资本市场造成更大的伤害。同时,改革的成果也必须有法律的保障,将改革成果转化为相关法律和相关流程,才能让这些成果落地执行。

12月18日,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教授韩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治环境的改善将有利于打击违法行为,净化证券市场生态,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后续对《证券法》修订案的落实和执法力度也十分重要。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内幕交易法律事务部部门主任王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治环境的改善,从宏观上讲,可以提高资本市场定价功能和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在公平、公正、公开的证券市场运行中,可以通过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市场效率和流通性。微观上讲,可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鞭策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吹哨人”的功能,增加投资者维权措施,同时科学监管、公开监管,共建联合监管机制,对于社会主义特色的资本市场深改建设有着根本性意义。

将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在监管层不断释放强监管信号的同时,对于《证券法》本次修订内容,市场普遍关注对于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否会发生变化。

王营表示,对于加大处罚力度,可以分为直接的法律责任条款和协同条款。法律责任条款方面,修正案对于违反证券法律的行为普遍加大了处罚力度,增加了违法成本,对于常见的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违规信披和违法买卖证券内容,整合了国内原来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厘定,对于触发事件和法律后果进行了不同的规定。协同条款方面,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机制、调查期间申请和解机制、有奖举报机制、监督管理共享机制、强化退市机制等均是配合加大处罚、保护投资者的协同措施。

卞永祖对记者表示,要加大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力度。目前对此违规的顶格处罚是罚款60万元,显然不能对违规者有大的影响。同时,对有关操纵市场的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一些所谓的“黑嘴”通过发表不实言论,诱导欺骗投资者,给投资者带来较大损失。目前对此类违规如何处罚并不清晰,有望在《证券法》修订中进行明晰规定。另外,对于资本市场的一些违法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必须加大刑事审判的力度。在本次修订中,有望加大跟刑法的接轨力度,从而对违法行为有更大压力。目前已到年底,《证券法》修订在人大通过后,应该会在明年早些时候正式施行。

除在加大违法违规成本方面的修订值得期待外,韩乾告诉记者,修订草案还将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规定,对程序化交易进行规范,以及对上市公司停牌、复牌行为进行规范等。

王营告诉记者,对于其他方面的修改,有科创板机制、存托凭证机制、投资者保护机制、支持投资者诉讼和股东代表权机制等。另外投资者保护基金机制和上市公司被调查期间申请和解机制,是投资者最期待并希望落实的。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