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A股市场化改革的法律阻碍

备受关注的《证券法》修订有了新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于下周举行,建议审议多项法律修订草案,《证券法》位列其中。这影响到资本市场改革进程,更关乎1.5亿A股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推进,监管层也在多种重要场合声明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完善基础制度,使其真正成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与此同时,监管层近年陆续出台一系列市场化改革举措,尤其是在最重要的股票发行和退市制度方面。今年7月,上交所科创板开市,试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监管层不再替投资者把“质量关”,而是着重强调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去年底,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明确了交易所退市主体责任和数种重大违法退市情形,今年A股退市公司明显增加,“炒壳”乱象则大大减少。

不过,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发现,目前证券方面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成为阻碍因素,如资本市场改革还需要重点解决违法成本偏低和投资者保护等问题,就需要修订《证券法》等相关法律,为改革提供法制保障。换句话说,唯有与立法形成联动,资本市场改革才能持续推行并真正落地。

的确,《证券法》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所依赖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投资者、发行人、交易场所、专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各种主体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与规范作用。且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市场各方对于《证券法》发挥良性作用的期待也越来越高,需要以更完善的法治来满足这种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证券法》修订始于2015年,如今已经历时四年之久,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证监会此前召开会议研讨细化资本市场改革总体方案,就提到争取年内通过《证券法》修订,探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推动修订《刑法》,大幅提高欺诈发行、违规信披、虚增利润等行为的违法成本等。所以,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业内十分关注。

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可以说是呼声最高的。近年A股市场屡屡发生非法获利远超违法成本事件,根源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如现行《证券法》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罚款上限只有60万元处罚,对管理层则更是只能罚30万元,根本起不到任何震慑作用。

因此,必须提高证券违法行为惩罚力度,既可以大幅提高处罚金额,也可以用处罚比例代替金额,目的在于让以身试法者感到“痛”。如关于信息披露或财务造假,有重要遗漏尤其是欺诈的,罚到破产清算再进一步追究他的责任,而对于可能一时失误、不是恶意欺诈的遗漏,则给予一定的容忍度,但也要严厉处罚。

至于提高投资者保护力度,则需要积极推进集体诉讼制度。在美国,任何一个律师都可以找股东,以五五分成来打官司。在现行司法的基础设施和制度还不完善时,A股的集体诉讼可以由投资者保护机构或有社会公信力的第三方来推动。当然,强调对投资者的保护,并不意味着忽视《证券法》所应当具有的其他维度的价值,例如增进流动性、透明性与市场效率等。

总体而言,金融改革进入深水区,法制缺失的短板不断暴露。当前,完善证券市场基础设施立法体系,整合监管部门零散规定,充实市场基础设施运行的法律依据,显得十分重要且迫切。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