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第三期信披监管问答 强化资产交易和举牌等监管

证券时报记者 王一鸣

近日,根据近年来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上交所再次整理提炼了相关问题,编制了第三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以下简称《监管问答》)。此前,2017年1月和6月,上交所已先后形成两期《监管问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规则难点、疑问、常见错误和风险等进行了集中梳理并予以明确。

本次发布的新一期《监管问答》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资产交易,对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主要从董监高和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一般交易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注意点等多个方面,强化现金资产交易监管,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不当资产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二是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主要从募集资金的存放、专户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缓慢时的进展披露、募投项目收益情况披露、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及临时补流、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及永久补流等方面,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三是关于委托理财,结合新修订的公告格式指引,主要从委托理财的信息披露具体标准、预计委托理财金额的决策和披露要求、理财资金不同投向的差异化披露要求、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注意事项、如何完善内控制度和强化风险提示等方面,引导上市公司审慎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四是关于二级市场举牌,明确了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增持目的和未来增减持计划的披露要求,强化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提示性公告中增持主体和资金来源等的披露义务。

为方便理解使用,上交所同时编制了两个版本,将最新一期作为单行版单独发布,并将其与往期合编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汇编版)》。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官网“信息披露监管业务指南”中查阅使用。

(责任编辑: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