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调降股票上市费 减负或超1亿元

■本报记者 姜楠

“预计将为深市上市公司减负超过1亿元,降幅确实挺大的。”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经理李娜,看到深交所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消息,面对《证券日报》记者第一反应做出这样的回答。

12月13日,深交所发布《关于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深交所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股(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初费,总股本在4亿股以上的上市公司上市初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自2020年1月1日起,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股(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年费,总股本在4亿股以上的上市公司上市年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调整是深交所在目前标准基础上,进一步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预计将为深市上市公司减负超过1亿元。

“普惠性、力度大是本次费用调整的亮点,”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也对降幅感触最深,她说;“优惠政策对于深市所有上市公司均适用,整体减负预计超过1亿元,能够让拟上市和上市公司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和获得感,利于提升新公司的上市积极性。”

“这对拟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都是利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李娜分析称,对中介机构来讲虽然不是直接作用,但间接作用明显,吸引优质企业上市本身对中介机构就构成利多。

对于“总股本4亿股”这一分界限,刘哲表示,“深交所这一措施释放了吸引处于形成期和成长期的创新企业通过上市融资的积极信号。同时,也有利于支持创业板更好地发挥服务创业企业的本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利、有吸引力的融资渠道。”

李娜表示,这符合目前的政策方向,体现出对中小创企业的倾斜,创业板要实行注册制,新三板要实行转板制度,都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深交所降费也算是促进中小创企业上市融资的配套措施。”

据了解,深交所股票上市费包括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依据上市公司总股本定额收取。2012年4月份,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经批复同意,深交所决定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减半取整收取,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在主板、中小板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再减半收取。该上市费收费标准的优惠措施执行至今。

刘哲认为,降低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是资本市场降成本的重要方面,有利于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上市吸引力,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的营商环境。

“这也属于减税降费的一个方面。”李娜补充说。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本次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是深交所认真落实降费政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