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银行又有大笔股权登上拍卖场。
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温州银行将有2785万股股权于2024年1月22日公开拍卖,起拍价为6570万元,该笔股权归属远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被执行对温州银行的股权进行拍卖。
据《商讯·公司金融》不完全统计,今年年内,温州银行还曾有10632.74万股股权分为两笔先后被拍卖,两笔股权均为股东新明集团破产清算所处置。
10月24日,6382万股温州银行股份在阿里拍卖平台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1.94亿元,与评估价相同,未进行折价。该笔股权拍卖共吸引1321次围观,20人设置提醒,未有人报名,以至于截止10月25日结束,该笔股权第一次拍卖因无人出价被流拍。
上述股权11月24日,第四次登上拍卖场被拍卖,起拍价1.33亿元较估价折价31.15%,40次出价后以1.40亿元被拍下。
新明集团所持的剩余4250.74万股温州银行的股份于10月31日登上拍卖场,起拍价为1.29亿元。截至11月1月拍卖结束,共吸引1702次围观,24人设置提醒,第一次拍卖但同样因无人出价而被流拍。该笔股权在第三次拍卖时起拍价为0.89亿元,较估价折价31.15%,一次出价后以起拍价成交。
资本充足率有待提高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温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截至2022年末,温州银行共有分支机构172家,其中分行11家,支行160家。
根据股份拍卖附件中的温州银行2023年三季度报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温州银行的资产总额为5107.49亿元,较年初增加1008.78亿元,增幅24.61%;发放贷款及垫款2645.51亿元,较年初增长了481.36亿元,增幅22.24%。负债总额达到4822.14亿元,较年初增长了930.72亿元,增幅23.92%;吸收存款3745.00亿元,较年初增长了755.55亿元,增幅25.27%。
从经营业绩上来看,今年前三个季度温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3.14亿元,上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57.10亿元,同比下滑6.94%;利息净收入作为营收支柱实现39.81亿元,上年同期实现42.48亿元,同比下滑8.44%。
虽然温州银行的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但净利润整体却呈现增长趋势。今年前三个季度温州银行实现净利润15.98亿元,上年同期实现净利润9.18亿元,同比增长74.07%。这主要得益于营业支出的压缩。
今年前三个季度,温州银行的营业外支出为34.47亿元,上年同期支出45.03亿元,同比下滑23.44%。其中,业务及管理费支出17.06亿元,上年同期支出22.27亿元,同比下滑23.42%,今年前三个季度个温州银行的资产规模持续扩大,但营业成本却有所下降;此外,温州银行前三个季度的资产减值损失16.89亿元,上年同期驶出21.66亿元,同比下滑22.04%。
在资产质量上来看,截至9月末温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16%,较年初下降了0.15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有所提升;拨备覆盖率为151.18%,较年初增长了1.17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较为稳定。
在资本充裕上,截至9月末,温州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35%、9.71%和7.74%,其中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较年初增长了0.38和1.06个百分变,但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却有所消耗,较年初下滑了0.91个百分点,指标略高于市场监管红线7.5%,在业务持续扩张下,温州银行在资本补充上有所承压。
年内频收罚单
据《商讯·公司金融》不完全统计,自2023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温州银行及其分行或相关负责人的罚单共9张,合计被罚金额396万元。其中,有6张罚单指向2019年温州银行乐清支行的违法违规事实。
浙江监管局2023年8月17日公布的处罚内容显示,温州银行乐清支行因客户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银行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原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管理分局处以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日期为11月27日。因对温州银行乐清支行客户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银行资金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温州银行乐清支行行长林宏余业务部经理两人被警告并处8万元处罚、副行长包子游被警告并处5万元处罚、客户经理朱云峰被处禁止终生从事银行业工作。同日,原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还对温州银行瞒报案件信息、违规发放贷款、提供虚假资料三项违法违规行为做出150万元罚款。
此外,2023年1月10日公告显示,温州银行绍兴分行因贷款管理不谨慎被绍兴监管分局处以30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为2022年12月29日。
7月19日公告显示,温州银行杭州分行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高锋是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浙江银保监局处以40万元,并对相关负责人高锋做出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处罚,作出处罚日期为7月18日。
12月6日公告显示,温州银行台州温岭支行因要求贷款客户支付额外费用用于存款贴息资金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处以100万元处罚,时任原温州银行温岭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行长的王阿明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