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被监管点名,借意险产品严重侵权

6月9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以下简称“消保局”)发布了关于农银人寿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

 

每日商业报道(www.bizvcw.com)看到,消保局在对农银人寿开展消保全面检查中,发现了多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涉及内容是,一、借款人意外险经营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二、对银保渠道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到位;三、理赔、保全信息记录与事实不符;四、消费者重要信息失真。

 

农银人寿被监管点名,借意险产品严重侵权

 

意外险业务侵害消费者


监管调查发现,农业银行旗下农银人寿的一款意外险(借款人意外险)经营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农银人寿销售该意外险在高于备案费率的基础上进行高价销售,销售价格达到其他一般意外险保险费率的数倍。共涉及保单17.99万张,消费者12.89万人,保费1.27亿元,高于经备案保险费率上限收取保费4763万元。

 

农银人寿还涉及通过“短险长做”方式承保借意险。在短期意外险的基础之上,农银人寿向客户连续销售多张一年期保单,一次性收取多年保费,最晚生效日期为2049年1月1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此类未生效保单共14.11万张,涉及消费者6.84万人,其中一份保单的最晚生效日期为2049年1月1日。

 

通过上述方式连续承保的借意险业务中,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或全残事故的,公司按照条款约定给付赔款并终止当年度保单后,未将剩余年度未生效保单的预收保费退还投保人,共涉及保单47张,应退保费1万余元。

 

据农银人寿介绍,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一款新型保险,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是借款人,性质是意外伤害保险。当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保险人将帮助被保险人偿还债务,减轻被保险人家人的经济负担。

 

其实,借意险产品经营已经比较广泛。截至2019年12月,就有48家人身险公司开展了借意险业务,整体费率基本维持在基准费率水平左右。

 

据《北京商报》报道,搭售借意险是保险公司与现金贷等平台合作的主要模式之一。现金贷平台在放款时,在借款人的本金中抽取一笔金额作为借款人购买借意险的保费。也正是因此,借意险被质疑为砍头息的另一种模式。

 

每日商业报道(www.bizvcw.com)注意到,监管对借意险的态度早已明晰。早在2019年12月,银保监会就向各大保险公司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借款人意外险自查清理有关情况的通报》,指出部分保险公司借意险业务中存在强制搭售或捆绑销售的情况、通过团体意外险模式延续与现金贷平台合作等问题。

 

当时,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强化内部管理,堵塞在运营、精算、风控、合规等条线的漏洞,杜绝任何钻空子、打擦边球的行为。

 

对于农银人寿的“短险长做”销售方式,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李文中对媒体表示,农银人寿应当将严格遵守《保险法》的规定,停止用该方式承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如客户确有相关需求,也应当开发设计与借款期限相一致的长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不规范之处颇多


每日商业报道(www.bizvcw.com)查阅公开资料发现,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浙江、辽宁、山东、福建等省份设立了包括23家分公司在内的近400家分支机构。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9日,前身为嘉禾人寿,注册资本为294,991.6475万元。2012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宣布以51%的持股入股该公司。

 

根据企业的工商自主公示信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3.41%,认缴出资额为128055万元,为该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其次是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山南世纪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4.00%、11.65%和10.34%。

 

除了以高价销售意外险,银保监会消保局通过抽查还发现,应按照现场同步录音录像方式实施可回溯管理的业务中,近30%的保单没有可回溯视听资料,或者视听资料录制时间晚于保单打印时间。已按照现场同步录音录像方式实施可回溯管理的业务中,近80%的保单视听资料录制质量不符合要求;超过60%的保单双录用语不规范。

 

此外,“理赔、保全信息记录与事实不符”也是通报提到的另一点操作失范。据通报显示,农银人寿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记录的消费者理赔报案时间、理赔申请时间、保全申请时间等理赔、保全信息,存在记录的时间晚于实际发生时间的情况,理赔、保全时效与客观实际不符。2.7万件个险赔案中,27%赔案的理赔信息记录与事实不符;13.1万条公司电话接收的保全申请中,经抽样发现,77%记录的保全申请日期晚于消费者电话申请日期。

 

银保监会举例称,某消费者于2019年11月8日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交完整理赔资料,农银人寿于12月2日调查完成并结案,但系统中记录的该赔案理赔申请日期为12月2日,晚于实际发生日期11月8日,导致实际25天的理赔申请到支付完成时效在系统中只记录为1天。这样才出现了记录上“一天就完成理赔”的闹剧。

 

在消费者信息上,农银人寿也存在登记混乱的情况。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农银人寿承保的以电子邮箱作为保单送达方式的保单中,约10万笔保单留存的消费者电子邮箱不真实,包括消费者电子邮箱与农银人寿销售人员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电子邮箱相同,以及多名投保人对应同一个邮箱等问题。

 

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农银人寿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业绩同比降20%


被银保监会消保局的点名,让农银人寿陷入负面舆论漩涡。其实在风险控制方面,农银人寿近期负面信息一直不断。

 

据企查查信息显示,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存在3588起风险信息,其中关联风险2120条,自身风险152条。仅就监管处罚而言,近一个月该公司名下的浙江分公司、广西分公司接连收到罚单,违规事实也均与此次通报的保险条款费率有关。

 

5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监管局对农银人寿浙江分公司罚款2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此前的5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借意险未严格执行备案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25万元。

 

此外,农银人寿还涉及多项人身及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根据4月15日裁判的一起案件文书,被告方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遭到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除了各类风险增加,农银人寿还面临着业绩方面的诸多问题。

 

5月,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在经历了2016年至2019年逐步增长之后,净利润在2020年出现了5年来的首次下降。具体来看,2016年至2019年净利润依次为1800.43万元、1.11亿元、1.39亿元和3.32亿元,而2020年这一数字下降至2.68亿元,同比下降达到了19.45%。

 

此外,截至2021年4月末,农银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9.86%,较2020年末增加1.54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1.95%,较2020年末降低了4.39个百分点。虽然这两项指标均在监管要求以内,但只是过了及格线,显著低于230.3%和239.6%的行业平均水平。

 

农银人寿被监管点名,借意险产品严重侵权

 

另据《华夏时报》报道,自2017年9月农银人寿原总经理肖彬获批担任董事长之后,农银人寿总经理一职已经空缺近4年。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农银人寿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方面董事长肖彬,副总经理王进,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梅励,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檀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