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陷“骗贷”风波,温州分行表示:正在核查

交通银行陷“骗贷”风波,温州分行表示:正在核查

近日,温州银行业传出房产抵押骗贷案。

据了解,此次骗贷案或是由于异地抵押物出现问题。有知情人士向《商讯·公司金融》透露,被骗银行或为交通银行温州分行下面的某一支行,被骗金额3亿余元。

对此,《商讯·公司金融》致电交通银行温州分行了解案件的情况,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信息可对外披露,案件正在核查中。

另外,《商讯·公司金融》还发现,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温州银行行长吴华,曾在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工作长达13年;同时,近年来,交通银行信用减值损失持续超400亿元,涉及骗贷的案件超千件,不知是否与其内控机制失灵有关?

银行内控有瑕疵?

上周,温州传出当地出现银行骗贷案。有知情人士向《商讯·公司金融》透露,此次遭遇被骗的银行或为交通银行温州分行下面的某一支行,被骗金额3亿余元。值得一提的是,交通银行方面已下令,任何私自谈论此事的员工一律辞退。

交通银行陷“骗贷”风波,温州分行表示:正在核查

网上查询得知,温州市交通银行除了1家分行网点及一家营业部外,有3家支行。随后,《商讯·公司金融》致电交通银行温州分行了解案件的情况,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信息可对外披露,案件正在核查中。

从回复的“案件正在核查”的信息来看,基本可以确认此事为真,只是具体问题尚不明了。

另据了解证实,这次银行骗贷的问题是出在异地抵押物上。房地产抵押历来是银行追逐的优质业务,而温州人常年在外做生意、投资置业,当资金周转出现问题的时候,大额贷款还是只有去找银行。

但房产所在地的银行对于信贷审核更为方便、严格,就有人将外地的房屋拿到本地银行办理贷款,特别是房价较高地区的房子,跌价风险比温州更小。此时,银行对抵押物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显得更为重要,如贷前的实地核查、房管核实等。

看来,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的此次骗贷案件也多是出在贷前审查与管理上。

就此事让人想到去年温州银行业的另一大事。2019年8月22日晚间,温州市纪委官方网站“清廉温州网”发布消息,温州银行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吴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交通银行陷“骗贷”风波,温州分行表示:正在核查

《商讯·公司金融》发现,行长吴华不仅担任温州银行行长9年,更是曾为本次陷入巨额“骗贷”风波的交通银行温州分行老员工。

 根据公开简历,吴华出生于1968年,浙江云和人,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工作六年,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会计科科员、副科长;1996年起在中国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工作,直到2009年,大约在交行工作了13年,历任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黎明支行行长、温州分行副行长,绍兴分行副行长等职。

温州银行作为温州市的本土银行,其前身温州市商业银行由29家城市信用社、6家金融服务社和8家营业处整合而成。截至2019年11月末,资产规模2222亿元,存款总额1477亿元,贷款总额1215亿元,资产总额、存款余额、信贷融资总量均在省内城商行中位列第三。

早在2008年,温州银行就已开始筹划登陆A股并在2009年通过了上市辅导期,2019年2月,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再次披露了温州银行辅导备案公告文件,IPO辅导期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辅导机构为中金公司。但随着温州银行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吴华的被调查也让该行的上市之路不得不再次停滞。 

信用减值损失超400亿

年报显示,2018年交通银行全年信用减值损失为434.54亿元,其中,贷款信用减值损失为424.96亿元,同比增加123.35亿元,增幅40.9%;2019年1-9月,交通银行信用减值损失为369.45亿元,同比增加68.76亿元,增幅22.87%。

截至9月末,交通银行资产总额9.9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4.21%;负债总额9.1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67%;实现营业收入1762.93亿元,同比增长11.70%;实现归属净利润601.47亿元,同比增长 4.96%;不良贷款余额为766.9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1.8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47%;拨备覆盖率174.22%;拨备率2.57%。

交通银行陷“骗贷”风波,温州分行表示:正在核查

另外,《商讯·公司金融》在中国裁决文书网输入“交通银行”、“骗取贷款”关键字发现,尽然检索出1113条文书。

2020年1月20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皖04刑终25号显示,2013年4月2日,淮矿物流公司与福建展旗公司虚构资金用途、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合同标的额5020.98万元。同年4月24日,骗取交通银行淮南分行开具6张总面值为5016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2019年12月31日,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皖0221刑初259号显示,2007年至2013年间,被告单位首创公司因资金短缺,无法及时支付芜湖天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被告人翟厚圣遂安排他人,以芜湖天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阳光半岛项目其中38套房屋为标的物,以胡某等未购房者、已全款购房者和公司员工等人的名义,在未实际缴纳购房首付款、被告单位首创公司随机安排房号等情况下,签订相关房屋买卖和贷款抵押合同等,骗取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贷款600万元。

2019年12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9)闽01刑终1331号显示,2010年1月,在自身及某某公司、某某1公司经济状况恶化的情况下,被告人林圣生虚构某某公司与福建某1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燃油购销合同,同时以某某1公司为担保,提供虚构的“凯明”轮作为抵押物并伪造相关《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船舶国籍证》等材料,骗取交通银行贷款人民币3600万元,用于偿还高利贷、公司贷款、个人开销等,造成银行人民币1800万元的经济损失。

2019年12月25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9)皖04刑初15号显示,2014年5月5日,江苏申特与淮矿物流利用虚构的货物购销合同并缴纳了4550万元的保证金,骗取交通银行淮南分行金额为8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笔银行承兑汇票资金未偿还。

此外,今年年初,据财联社报道,安徽省前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前城股份”)已就合作对方力高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在合肥市肥东县两处地产开发中所作的违规行为向中国银保监会、安徽银监会监管局、交通银行总行分别提交举报信,并附举报线索。

举报信称,在力高集团指使其境内子公司控制的同铸置业、智越置业、磐瑞置业串通施工单位签订虚假施工合同,合同价格高于真实中标价格,项目公司据此向交通银行申请放贷累计达到12亿元。

前城股份在向交通银行提交的举报信中表示,被举报人骗取贷款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极有可能无法按时还本付息,可能给交通银行资金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