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者诉讼,百度这一波有多冤枉?

2020-04-23 16:30

百度

被投资者诉讼,百度这一波有多冤枉?

来源丨俊世太保 作者丨李俊

4月22日,据彭博社报道,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运营商百度日前遭遇集体诉讼,被指控未能遵守中国的互联网规定而导致公司股价大跌。

但这条消息出现之后,却并没有在美股市场引发轩然大波,百度在美股盘前还涨了1%,可见大部分投资人并没有把这次的集体起诉当回事。不过趁着这个机会,倒是可以把集体起诉这件事说说。

百度这一次确实是被冤枉了

美国证券法1933年颁布后,证券市场总体上开始坚持“保护投资者”的理念。通过多年的联邦、地方法院的一系列诉讼,美国构建起一套发达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而且催生了一个就此发起诉讼以及作为对立面代表公司及高管进行抗辩的产业。

证券法规定,当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后,投资者就可以向公司提起集体诉讼,要求公司赔偿因股价下跌而遭受的损失。投资者在公司股价下跌之后起诉公司的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股价下跌带来的损失并不是由于公司正常的经营风险造成,而是公司刻意隐瞒了重要信息,或是作出了误导的、虚假的称述,从而实质影响了他们对股价的判断。

投资者通常认为,如果公司如实的披露了这些信息,那么他们就不会继续持有公司的股票,所以也不会在接下来的股价暴跌中受到经济损失。但是按照投资风险自负的原则,法律在一般情况下不会为投资者因市场风险遭受的损失兜底。所以为了说服法官,投资者必须证明股价的下跌是由公司的虚假陈述(或不当/缺失披露)造成。

这一次百度被集体起诉的过程是这样的,投资者Roger Ikeda在起诉书中称,在中国互联网监管机构下令阻止其“低俗内容”传播后,百度的股价遭遇了“急剧下跌”,跌幅达4.38%,并由此在洛杉矶联邦法院对百度发起集体诉讼,指控百度未能遵守互联网规定导致股价下跌。

这个事大家都知道,前段时间百度App的信息流频道因为违规内容被暂停更新。那么百度到底有没有作出误导投资者的判断呢?我大概翻了下百度在SEC提交的信息,发现百度在4月9日的时候就提交了整改通知,说明并没有误导投资者。

在百度股价跌4.38%之前,百度的股价是101.8美元,由于整改通知造成了了恐慌性抛售,但在这之后的几天,百度股价开始强势反弹,就在周一的时候,百度股价还创下了近一个月的新高107.67美元。

百度股价跌4.38%这是客观事实,但股市里面波动本来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绝大多数投资人还是比较理性的,知道短期的监管无法改变一家公司的长期基本面。至于有没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那更是无从谈起,毕竟几天之后,百度的股价就实现强势反弹,一举收复失地,所以说还真是被冤枉了。

中概股被集体起诉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在美国,法院诉讼打官司跟吃饭睡觉一样稀松平常,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小题大做”,诉诸公堂,而中概股公司由于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健全,就经常遭到中小股东的集体诉讼。

集体诉讼主要应用于受害群体分散、规模庞大的情况,这对于证券市场再合适不过了。所以在美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集体诉讼可以说家常便饭。特别是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哪一家没有遭遇到投资者的集体诉讼,那就真算奇迹了。

事实上,自从有中国公司到美国上市后,集体诉讼就不断“困扰”着中概股们,从早年的中华网到近几年的聚美优品、京东,再到今年的趣店、500彩票网、瑞幸咖啡等。比如阿里巴巴2014年下半年美国上市,虽然股价上涨令投资者满意,但没多久也惹上官司了,而且还是集体诉讼。

阿里巴巴被指控在IPO时隐瞒受到监管调查的情况。上市前,工商总局曾召开会议,“要求阿里巴巴杜绝假货,否则要面临巨额罚金”,这对阿里的业绩至关重要,甚至会影响IPO,但阿里巴巴并未披露相关消息。最终,经过长达四年的诉讼,在2018年最后一天,以阿里巴巴支付7500万美元和解而告终。

“新电商第一股”拼多多2018年7月26日在纳斯达克上市。随即在8月1日,上市后5个交易日,拼多多也遭遇美国资本市场集体诉讼。六家律师事务所宣布将代表拼多多投资者展开调查和集体诉讼,以追回投资损失。起因在于中国媒体报道第三方在拼多多网站上销售虚假商品,引起8月1日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拼多多展开调查的新闻导致在美股票大跌,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

为什么美国律师们这么热衷于起诉中概股?除了少部分确实出现问题的公司,绝大多数情况下,集体诉讼对企业股价长期走势基本没有什么太大影响,投资者发起集体诉讼更多还是为了方便做空。

资本市场本就是为赚钱而存在的,做空机制起到的是积极作用,它让市场变得更加干净,也让价格支得更为合理。这对于提高资本市场效率、增加流动性是有好处的。但在美国资本市场,做空中概股却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

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做空利益链包括国内咨询公司、研究机构、对冲基金和律师事务所。利益链是这样形成的:对冲基金建立空仓、研究机构质疑财务造假数据、评级机构调低评级、律师事务所起诉、股价暴跌、做空者获利。

做空的流程具体是:研究机构,即多位网上的自由“分析师”和中国众多的咨询公司,先收集企业的负面消息,形成研究报告后,再将报告卖给对冲基金,在对冲基金建仓后才发表报告,以造成股价下跌而获利。

当然,利益的盛宴绝非到此停止,在对冲基金做空中遭遇损失的投资人,下一步就会委托律师进行代表诉讼,要求赔偿。在美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上,有一类律师专门跟随这种做空的力量去打集体诉讼的官司,他们被称为证券原告律师,一旦有哪家企业遭遇了此类诉讼,与这家企业特质类似的一群企业就成为这些律师的关注对象。

所以很多时候,做空力量是集体诉讼的主要背后推手,而且起诉律师经常会与对冲基金做空者形成利益链条,拉拢小投资者共同发起诉讼。一旦遭到起诉,这些公司的股价在短期内剧烈下跌,跌幅往往高达50%,甚至超过90%。对冲基金从中获取巨额利润。

集体诉讼背后,归根到底还是资本的贪婪

美国集体诉讼制度如今已经非常成熟,法律依据是1966年《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3条:当诉讼人员人数众多,全体出庭不太现实/诉讼成员面临共同的诉讼事项/诉讼代表的诉讼请求可以代表其他人的诉讼请求,且诉讼代表能够公正代表其他人的利益时,就可以提起集体诉讼。

集体诉讼制度的法理也很简单,如果就相同的诉讼事项,每个个体单独起诉,就有可能存在法官判决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形出现,有违法律的公正性。同时,集体诉讼也体现了一种更为经济的诉讼方式,能够帮助众多的小额权利受侵害者能够迅速、有效、方便地获得损害赔偿。

美国的集体诉讼,受害者一般不会支付诉讼费,律师的费用也会从最终的赔偿金额提取一定比例来支付,所以受害者基本上就是签个名字的事,诉讼成功就等着分钱,不成功也不至于多大的损失。这种事情,何乐而不为。

但要说集体诉讼这么普遍是因为司法健全的话,那其实有点扯犊子了,由于胜诉费很高,诉讼一旦能够和解或者取得胜利,那么和解费或者赔偿中的20%至30%归律师和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所有,最大的历史性集体诉讼和解金额是安然的71.4亿美元,很多律师非常愿意打这样的官司,往往名利双收。

集体诉讼一直是一个有利可图的领域,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有一些律师所专门投身于证券集体诉讼,每天、每时去跟踪各上市公司的财报与新闻,将企业今天的说法与之前的做比较,去搜集虚假陈述证据,为下一个集体诉讼作准备,他们就像鲨鱼一样,到底寻找市场上的血腥。

说得通透点,一切都只是为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