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收监管工作函 涉及公司、董事和中介机构等

12月11日,上交所向科创板上市公司思林杰(SH668115,股价34.45元,市值22.97亿元)下发监管工作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交所官网披露,监管工作函涉及的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但处理事由未有进一步详细信息。

12日上午,记者电话咨询思林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监管工作函只是普通工作函,不是处罚,也不是违规的东西。不涉及需要披露的内容,如果需要公开会公开的。”

另一方面,12月7日,思林杰发布了取消部分提案并延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12月6日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甘秀春通知,由于其个人工作安排原因无法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不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公司需要变更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取消相关议案并延期召开股东会。

独董候选人退出致股东大会延期

思林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定于12月11日召开,但12月7日,思林杰公告宣布将延迟至12月20日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甘秀春女士通知,由于其个人工作安排原因无法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不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公司需要变更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取消《关于选举甘秀春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思林杰在当时的公告中表示。

而上述选举甘秀春作为公司独董的议案,则是在思林杰11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上通过的,根据当时思林杰同步发布的独董候选人简历,甘秀春未持有思林杰股份,与思林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记者注意到,当时甘秀春还出具了作为独董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包括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等要求,具备独立性等,“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甘秀春在11月23日作出如是承诺。

思林杰在董事会换届公告中表示,甘秀春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过,仅十余天后,甘秀春便决定不出任思林杰独董了,理由则是个人工作安排原因。

根据披露信息,甘秀春是财务会计与审计专业毕业,拥有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资格,1996年起先后在不同企业出任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最近的工作则是在会计事务所任职审计、项目经理。

9月底刚收监管警示函

思林杰是“果链”企业之一,核心产品是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等工业自动化检测产品。12月5日,思林杰接受特定对象线上调研时表示,目前消费电子行业仍受 2022 年以来的外部大环境冲击的影响,全球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出现萎缩,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同比收入下滑。近期虽在需求端出现温和回暖的迹象,但需求端的总体恢复仍需要时间。

9月底,思林杰和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周茂林,还因去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监管警示函。

据广东证监局查明,周茂林是广州悦创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悦创)及其相关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州悦创为思林杰关联方。2022年,思林杰与广州悦创及其子公司、周茂林等发生关联交易合计712.06万元,但思林杰未披露上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周茂林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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