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网传杭州分行“爆雷”等均为虚假信息,各分行一切业务正常

因河南村镇银行事件,南京银行再次陷入风波。

9月3日,南京银行官网发布声明称,近日,该行杭州分行辖内个别网点门前出现人员短暂聚集。经了解,聚集人员多为有关村镇银行大额资金客户,相关聚集图片在社交网络流传,引发社会关注。

南京银行表示,该行前期已就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发布说明,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声明,该行为有关村镇银行代理清算业务,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资金清算服务合法合规。

“我行代理村镇银行清算业务只作为资金清算通道,不承担资金风险,与有关村镇银行案件没有任何关联。希望有关人员立即停止对我行的侵权行为,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维权。”南京银行称。

同时,南京银行表示,网传有关该行杭州分行“爆雷”“取不了款”,以及冒充该行和有关部门名义发布的“兑付公告”“储户取款通知”“事项告知”等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该行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该行及辖属各分行一切业务正常,经营管理稳健良好。

9月2日,有关“南京银行浙江省分行爆雷”等消息在网上流传,每经记者就此向南京银行人士核实,对方表示:“假消息,是谣言。”

事实上,官方资料显示,南京银行并没有设立浙江省分行这一分支机构。

在今年7月,南京银行曾就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作出说明,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都是通过有清算资格的商业银行代理的。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清算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规定依法合规开展,是一项常规的代理业务。在代理清算过程中,作为代理清算行的商业银行,负责清算指令的接收和按指令收付资金工作,只与被代理行和人民银行发生清算关系。

8月12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通气会上表示,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受不法股东操控,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方式,吸收并非法占有公众资金,性质恶劣,涉嫌严重犯罪。村镇银行账外吸收的资金既未缴纳存款准备金,也未缴纳存款保险费。

根据目前所掌握证据,绝大多数账外业务普通客户对新财富集团涉嫌犯罪行为不知情、不了解。由于涉及人数较多,垫付工作量大,为确保垫付工作稳妥实施,采取分批垫付方式,优先垫付普通小额客户。7月11日以来,河南、安徽先后发布4期公告,分别对5万元以下、5万-10万元、10万-15万元、15万-25万元的客户实施垫付。截至8月11日晚,已累计垫付43.6万户、180.4亿元,客户、资金垫付率分别为69.6%、66%,进展总体顺利。

另外,据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近日公告,按照垫付工作安排,自2022年8月30日上午9时起,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本金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40万元至50万元(含)的开始垫付,40万元(含)以下的继续垫付。50万元以上的按照50万元垫付,未垫付部分权益保留,根据涉案资产追偿情况依法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