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苗雁)近日,延边银监分局发布了对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原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岳磊、武光昆、成辉、许文革的行政处罚,刘胜利为主要负责人。原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因账外经营票据业务违规而遭处罚。
其中,岳磊对原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外经营票据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武光昆对原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外经营票据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成辉对原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外经营票据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许文革对原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外经营票据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令第260号)第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没收违法所得2,614.69万元,并责令该行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岳磊取消其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五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武光昆、成辉、许文革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附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