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因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等 被罚50万元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10日电 7月10日,天津银监局发布了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谢永林为主要负责人。该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贷前调查不到位,向环保未达标的企业提供融资;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

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7〕83号)第五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第十七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

 

附公告截图:

 

平安银行因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等 被罚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