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长春分行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被罚20万元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19日电 近日,吉林银监局发布了对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的行政处罚,王俊翔为主要负责人。该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而遭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附公告截图:

 

吉林银行长春分行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被罚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