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 东
南京银行140亿元非公开发行方案被否,这一罕见的情况让市场对于银行未来的资本补充之路是否顺畅心存疑虑。不过,《证券日报》查阅证监会官网发现,就在否决南京银行定增不久,证监会通过了泉州农商行定向发行股份的申请。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在证监会官网上发现,泉州农商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通过。资料显示,泉州农商行成立于2011年3月4日,系由原泉州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泉州市泉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新设合并发起设立方式组建的股份公司。目前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托管。
截至2018年5月25日,泉州农商行共有股东1594人。《证券日报》记者发现,泉州农商行持股较为分散,该行无单一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为该行第一大股东,其持股数量为5539.82万股,持股比例为4.97%,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在4%以下。
从证监会官网上披露的审核情况来看,证监会在对泉州农商行定向增发审核中共提出了四大关注问题,分别为:补充披露泉州农商行是否属于《关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商业银行增发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县(市、区)农村商业银行”;泉州银行部分监管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问题;未完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编制报表的原因说明以及补充前十大客户与申请人前十大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针对上述问题,泉州农商行及会计题及律师已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
其中,证监会在审核中关注到,泉州银行部分监管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因此要求泉州银行补充披露部分监管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的原因以及具体整改措施,并要求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据了解,泉州银行在“两年一期”的主要监管指标(按照合并口径计算)中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指标共有5项,分别为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资本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和成本收入比。截至3月31日,该行不良贷款率为5.11%,高于监管规定5%的上限。
对于不良贷款率超标的问题,泉州农商行回复称,造成不良贷款率未达到监管要求的主要原因为清收化险难度较大、诉讼进程推进缓慢,成效较差以及呆账核销等消化不良贷款能力有限等原因所致。
针对不良贷款率超标的问题,泉州银行称已采取多项措施进行解决:该行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增贷化险工作领导小组和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督导小组,将增贷化险任务指标按片分解,层层落实增贷化险任务;成立特殊资产事业部,集中经营、管理、清收、处置全行的特殊资产,重点加大法律清收力度;以清收欠息为抓手,层层落实责任,全力做好收息盘转工作;加强与当地金融办及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等失信行为,在高压态势下努力盘活清收风险贷款,提高外部协调化险成效。泉州农商行表示,通过以上措施,申请人计划在2018年末将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以下。
此外,针对拨备覆盖率较低、资本利润率未达标以及资产利润率未达标问题,泉州农商行也都给出了解决方案,并将在今年年末使得这些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
证监会披露的对于泉州农商行定增申请的审核意见中指出,据泉州农商行提交的申请文件,认为申请人信息披露基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中介机构已就本次申请的相关问题依法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据此,同意泉州农商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