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8月20日电 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充监管分局发布了对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人民北路支行、冉玲的行政处罚,薛元发为主要负责人。该行存在向内部人发放消费贷款不审慎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其中,冉玲对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人民北路支行向内部人发放消费贷款不审慎行为负有直接经办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人民北路支行罚款人民币20万元;对冉玲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附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