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家银行开展续贷业务 房地产企业不适用

谈及近年来影响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痛点”问题时,北京银保监局党委委员蒋平在昨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的新闻例行发布会上指出,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期限与资金实际运转周期不匹配,贷款到期后难以及时获得过桥资金实现再贷或续贷,是生产经营的一大“痛点”。有不少企业反映,倒贷一次(成本)超过半年利息。

在蒋平介看来,解决这个“痛点”的良策之一就是续贷业务,而推广续贷业务,则必须做到定位明确、风险清晰、定价合理、商业可持续,杜绝以续贷为名义掩盖风险,树立银行机构规范做好续贷业务的信心。

基于此,北京银保监局于2月13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引导银行机构在满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开展续贷业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缩短融资链条,降低融资成本,逐步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占比。

《意见》要求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应坚持正向激励。续贷政策本质上是对优质企业提供的激励型信贷政策,而不是救济型信贷政策。要注意的是,《意见》明确提出,对于确已无力还款且具有“僵尸企业”特征的客户,严禁以续贷为名义掩盖或延缓风险暴露;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的管理型企业集团总部和房地产企业等不适用续贷业务政策。据悉,目前北京地区已有多家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推出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等授信放款模式。

蒋平透露,后续还将逐步推出和完善更多监管工具措施,引导银行机构更为规范有效地支持优质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

事实上,去年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北京银保监局已取得了较为不错的成绩。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各中资银行对北京地区民营企业的主要表内外业务规模达1.16万亿元,其中贷款7070.63亿元,持有债券6.51亿元,表外业务4520.70亿元,共支持民营企业2729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