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通报险资八大投资乱象 告诫机构严守合规经营底线

作为各类要素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近年来十分活跃,在支持资本市场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亦是功不可没。当前,保险资金运用总体稳健审慎,个别公司激进投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保险机构存在违规问题。

上证报独家获悉,鉴于仍有保险机构存在违反《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监管政策的问题,近日监管部门向各保险机构通报了目前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存在的八大问题。

实控人违规干预投资决策

通报所提的八大问题包括:投资决策机制不健全、资产负债管理薄弱、投管能力建设未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资金运用业务不合规、保险资管产品管理运作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审慎和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

一般情况下,每家保险公司都应制定投资决策授权机制,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董事会授权的投资执行委员会、总裁室、资产管理中心等。各层级投资管理单位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行使各自权限。

不过,仍存在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干预投资决策的情况。比如,个别保险公司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掌控投资决策权,凌驾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之上,公司投资决策制度、机制形同虚设。

此外,还存在投资决策不理性、不审慎的问题。追求可以覆盖负债成本的绝对收益,是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目标,但仍有保险公司无视保险业经营发展和保险资金运用客观规律,盲目追求高收益。

对于重资产属性较强的保险业来说,资产负债管理是决定其命运的关键所在。然而,仍有部分保险公司并未意识到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根据通报,部分保险公司存在资产负债“两张皮”的现象,即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缺乏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的基本理念,未实现资产端与负债端的协调联动。

虽然绝大部分保险公司的认识已经到位,但部分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仍显不足。甚至还有个别保险公司铤而走险、顶风作案,资产配置激进,挑战监管底线。有公司为获取高收益,投资股票、未上市股权、不动产、信托产品等资产的占比接近监管上限,资产负债匹配状况较差。

超范围超比例投资

投资管理能力“重牌照、轻建设”的问题在部分保险公司中存在。有的公司只有“牌照意识”,缺乏“能力意识”,存在获得投资能力备案即“一劳永逸”的思想,未能持续加强和改进投资管理能力建设。

在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上“做文章”,也在部分保险公司中存在。少数公司无序设立非保险子公司、乱设平台公司,公司治理、风险隔离、投资管理机制缺失。个别公司存在通过平台公司截留、挪用、转移保险资金,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

资金运用业务不合规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超范围、超比例投资;假委托或转委托;违规开展多层嵌套投资或通道业务;股权投资不合规;受托管理资金不规范;投资标的不符合监管要求。

比如,个别公司未按规定范围投资,违规投资监管禁止的行业产业;个别公司通过地方融资平台违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个别公司存在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投资境内银行结构性存款的问题;个别公司大类资产投资比例或集中度风险比例超出监管规定。

保持从严监管态势

以上种种出现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问题,表面上是内控方面存在漏洞,但实际上与部分保险公司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有一定关系。

有的公司没有根据资产负债管理要求,建立科学的投资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只注重短期投资收益,导致投资行为过度偏向短期超额收益,放大了投资风险。少数公司高管盲目片面追求高薪酬、高奖励,一味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个别公司还存在不当创新、过度创新和伪创新。有的公司脱离实体经济需要和金融发展规律,为创新而创新,甚至为恶意套利而创新,将原本简单的交易结构复杂化,增加了服务实体经济成本,放大了金融风险。

据了解,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主体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将继续保持对保险资金运用从严监管态势,持续整治市场乱象,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监管部门通过通报这一举措,提醒各保险机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深刻整改反思,全面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合规能力建设,守住合规经营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