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逐渐成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其中,加强中央银行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是强化宏观审慎管理、维护金融稳定的重点领域。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宏观审慎管理职责,人民银行牵头开展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评估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工作。11月26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表示,《评估办法》日前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金融业总资产300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总资产268万亿元,在我国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达到89%。考虑到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4家银行均已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名单,且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在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和监管方面经验较为成熟,人民银行首先会同银保监会制定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评估办法,并以此为基础制定附加监管规定,也为后续系统重要性保险、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实施细则制定奠定良好的基础。

前述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规模体量大,在金融市场上具有风向标作用,识别并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有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有助于提高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健程度、切实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办法》符合《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301号文,下称《指导意见》)要求,是评估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基本规则,是强化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重要性银行“大而不能倒”风险的重要举措,是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关键制度安排,有助于识别对我国金融体系有系统性影响的银行,有助于增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认定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助于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

据了解,《评估办法》共四章、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定评估目的和范围;二是确定评估流程;三是确定评估方法;四是确定阈值和分组;五是明确任务分工。

银保监会根据《评估办法》制作数据报送模板和数据填报说明,向参评银行收集数据并计算系统重要性得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可提出将得分低于300分的银行加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的监管判断建议。名单提交金融委审议后,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对于银行被评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后的后续监管措施。

前述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银保监会参照巴塞尔协议等国际标准,并结合我国实际,从资本和杠杆率、风险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压力测试等方面对银行提出了一系列监管要求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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