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发力 筑牢金融安全网

还在担心存款安全?无须担心,存款保险制度已经为市场筑牢金融安全网。

人民银行25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提到,按照《存款保险条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具有必要的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职能,有利于实现风险的早期识别,并推动有序化解和依法处置,从而逐步释放风险,防止风险积累扩大。

这一制度在国际上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许多经济体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效地维护了公众信心和金融稳定,避免了大范围的银行挤兑。存款保险制度自2015年在我国实施以来,也在稳定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风险处置发挥重要作用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地区金融生态脆弱的情况下,个别地区发生了小规模挤兑事件。依托存款保险制度,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大力宣传存款保险、打击谣言犯罪、及时调拨现金等措施,快速平息了事件,有效维护了公众信心和金融市场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能够使存款人的存款更安全,主要体现在:通过制定和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以立法形式为社会公众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对现有金融安全网的完善和加强。”上述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近期在处置风险过程中,存款保险制度已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银行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宗良表示,比如在处置包商银行相关机构风险的过程中,由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参与,从而形成了规范化、机制化的处理方式,处理风险的过程平稳有序,产生的不良影响较小。

“此次风险处理过程中,存款保险制度保障了存款人权益,避免了挤兑情况的发生。风险处理过程的重大创新,给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提供了全新思路,对稳定市场起到特殊作用,未来会形成一套越来越规范化、市场化的操作方式。”宗良表示。

保障存款安全防微杜渐

通过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存款保险可以有效稳定存款人的预期,进一步提升市场和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增强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相较于大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对于中小银行的意义更大。一方面,可以大大增强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为中小银行创造一个稳健经营的市场环境。实际上,自2015年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实施以来,中小银行存款市场份额较制度出台时有明显上升。

“真正需要制度保障的往往是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对于妥善处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有着重要作用,为中小金融机构的平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宗良表示。

此外,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流程的国际经验表明,金融机构风险可以早发现早纠正。以美国为例,早期纠正作为触发机制的市场化风险处置模式的流程包括:当银行出现“资本根本不足”等情形时,发送《早期纠正通知书》,督促银行自救,处置部门进场清产核资,寻找合格投资者等。

宗良认为,从国际的存款保险机构而言,早期纠正流程有其存在的价值,及早发现风险、采取及时的矫正措施,督促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会使得风险在萌芽状态得到解决,能够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可以考虑借鉴国际经验,在探索的基础上逐步成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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