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应有“实招”

近日,一条“去世后如何处理社交账号”的话题登上了微博热搜。辛苦练级的游戏账号,添加成百上千个好友的微信、QQ,还有电子邮箱、手机号码……这些使用越来越广泛的“虚拟财产”能不能继承?如何继承?网友对此众说纷纭。

网络虚拟财产,是数字世界对现实生活影响不断深化的产物。当各种数字产品及信息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网络虚拟财产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如何继承等问题凸显出来,这是不可避免的。对此,一定要有实实在在的“解招”。

随着时代发展,互联网对生活深层次渗透,一些网络虚拟财产,已经超越了虚拟,不仅看得见摸得着,还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同时具有财产利益的属性。比如,一些能够转化为银行现金存款的网络虚拟财产,以及一些以数据形式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却具有一定价值、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交易的特殊财产。

当然,网络虚拟资产各不相同,有的是能够直接提现转化为银行现金存款的网络虚拟财产,比如支付宝余额、微信零钱和QQ钱包等;有的是在网络虚拟环境中产生的虚拟财产,比如淘宝网络商铺、比特币和游戏中的虚拟装备、货币、宠物等;有的则是附带人身权属性的虚拟财产,比如微信、QQ、微博等网站ID和其中的数据等。

这就意味着,对网络虚拟财产继承认定上,不能一概而论认定可以继承或者不可以继承,而应当区分不同情形。进一步说,需要去做更多的工作。但是,这不应该成为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绊脚石”。毕竟,可不可以继承,并非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核心,核心是要完善相关法规,改变所有权归属没有明确规定的现状,给出一个权威明晰的解释,让公民能继承的得到及时继承。

何况,《民法总则》已把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了民事权利保护范围,司法实践也普遍对于虚拟财产的继承给予了肯定,很多国家都已经对虚拟财产的继承有具体的规定,有关虚拟财产的继承纠纷,已经在新闻报道里屡见不鲜,甚至进入诉讼。只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修改相关网络服务协议,引导虚拟财产用户立下有效遗嘱等,不断在网络虚拟财产继承上出“实招”,才能避免网络虚拟财产出现浪费,进而让新的矛盾纠纷找到出口,确保社会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