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森泰股份)的IPO之路可谓一波三折。
早在2020年9月14日,森泰股份就申报了科创板IPO,不到半年内、经过两轮问询后的上会前夕,却又选择撤回了首发申请。
撤材料后不到4个月,森泰股份又向创业板发起冲刺,而此次IPO审核周期长达近1年,并终于将在6月2日迎来上市委上会审议。
作为一家木塑复合材料出口商,森泰股份的产品主要远销欧洲、美洲等多个国家及地区,报告期内森泰股份的净利润更是突破了亿元大关。
招股书显示,森泰股份此次IPO拟发行不超过2956万股募集3.26亿元,投向“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先前撤回科创板IPO的原因,森泰股份归结为其科创属性因专利未能转化收入而缺乏有效论证。但是此次上市申请中,森泰股份的技术先进性以及板块定位问题却再度遭到了质疑。
信风(ID:TradeWind01)注意到,森泰股份的行业分类从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其生产过程将产生大量的废气,报告期内曾有附近居民多次投诉森泰股份的废气污染。
板块定位和潜在的环保隐患都给森泰股份此次IPO蒙上了一层不确定性。
专利大战中“夹缝”生存
作为一家出口为主的木塑材料企业,森泰股份超9成收入来自境外。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境外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88亿元、5.93亿元和8.25亿元,占比分别为91.75%、93.94%和90.37%。
森泰股份的出口产品主要分为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和装配式建筑等。
其中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是其收入的主要贡献。
2019年至2021年,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为森泰股份股份带来的收入分别为3.36亿元、3.65亿元和5.44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3.02%、57.82%和59.57%。
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的同期收入分别为1.53亿元、2.13亿元和2.8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8.65%、33.83%和31.55%。
在其主要收入的两项材料业务中,以部分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为代表的产品需要使用外部授权的“锁扣”专利方可出口;“锁扣”用于室内地板的安装拼接,专利授权方则主要是VLINGE、I4F LICENSING B.V./I4F LICENSING NV 等公司。
锁扣专利费一直是不少地板出口企业的“痛”。
此前曾有舆论称地板锁扣专利费的收取让中国企业受到不公平的对待,2017年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副会长吴盛富介绍锁扣专利费时曾透露:“当前我国出口地板平均每平方米须缴纳1美元的专利费,在成本上涨、利润下降的背景下,高昂的专利费给地板出口企业带来极大的负担和压力。”
这意味着,专利授权费与地板企业的销量相挂钩,而并非是一次性缴纳的关系。
申报材料显示,森泰股份被许可使用锁扣类专利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96%、17.39%、11.83%。
与不少国内同行一样,森泰股份在锁扣专利环节需要依赖外部授权,不过其指出专利技术公司之间竞争激烈,市场上拥有众多锁扣技术许可方作为替代。
“由于存在不止一家专利公司,专利公司间的相互竞争、制衡使公司具有一定程度的选择权。”森泰股份称。
按照森泰股份对无法获取专利授权时的业绩假设测算,锁扣专利费对其利润的冲击相对有限。
根据测算,若无法使用锁扣专利授权,对森泰股份2019年至2021年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分别为0.05亿元、0.17亿元、0.07亿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0.79%、15.82%、6.89%。
尽管如此,但是中国林科院科信所副所长王忠明仍然建议,中国锁扣技术应探索锁扣插接方式的多样化,同时企业应动态跟踪和关注核心专利的法律状态,对一些技术含量高、具备开发应用价值的失效专利,以及尚未进入我国的专利进行合理利用。
创业板定位仍遭追问
对于此前科创板IPO上会前“临阵脱逃”而改道申报创业板的原因,森泰股份此次申报材料中做了详尽解释。
森泰股份认为,在支撑主营业务收入的53项发明专利中,近半数的专利集中于装配式建筑产品,而这一产品并非主要的收入来源,这使其难以论证科创属性。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装配式建筑业务为森泰股份带来的收入分别为0.15亿元、0.11亿元和0.4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78%、1.69%和5.19%。
“装配式建筑产品非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发行人科创属性是否突出较难论证,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特征,公司和保荐机构经研究判断认为发行人更加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板块定位,因此决定主动申请撤回前期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的全部文件并转板申报。”森泰股份指出。
更关键的障碍或许在于,装配式建筑产品并非会成为泰森股份的业务方向,泰森股份称其开拓装配式建筑产品的目的也是为了“推广主要产品木塑及石木塑产品应用领域”。
这意味着,近半数专利难以对森泰股份的主业构成有效支撑,让其在科创板上会前知难而退。
但在此次IPO过程中,监管层对于其核心技术、板块定位等问题仍然进行了追问。
例如深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要求森泰股份从技术先进性、与行业产品的对比、研发情况等说明其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森泰股份对此表示:“公司注重研发投入,报告期研发费用率整体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研发投入持续转化为核心技术,形成的发明专利等研发成果较多,公司通过构建专利群形成了对核心技术和产品的有效知识产权保护。”
横向比较,森泰股份的研发费用率确实高于同行。
2019年至2021年,森泰股份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4.06%、4.73%、3.73%。而同期包括中铁装配(300374.SZ)、国风新材(000859.SZ)在内多家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3.10%、3.11%和3.27%。
但在审核中心意见环节,深交所再次要求森泰股份结合研发投入等回答创业板定位问题:“请发行人结合在研项目、未来发展规划、核心技术相较于行业技术的优势、相关核心竞争力对发行人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这一问题的抛出几乎与其第二轮问询的被问问题如出一撤。
就同一问题的反复追问,似乎意味着监管层对森泰股份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一事上仍存顾虑,同时对其先前的回复并不完全满意。
环保问题频遭投诉
凭借着节约资源和环保等优势,森泰股份所生产的木塑复合材料、石木塑复合材料一度受到市场欢迎。
但是产品终端的环保体验,却是以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污染为代价的。
若木塑厂未能配套采取完善的处理措施,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废气就会对空气造成污染。
据了解,森泰股份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在森泰股份看来,上述废弃物的排放量并不多:“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含尘废气。”
但从投诉内容来看,森泰股份的排放问题已严重影响工厂所在地——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开发区的居民生活。
据当地论坛显示,曾有居民在2020年投诉森泰股份工厂散发出的难闻气味。
一位网络昵称是“为了生活”的论坛用户曾在2020年10月30日在论坛中如此反映:“刚过广祠大桥,就闻到森泰塑木工厂散发出的难闻的气味。经常是这样,特别是国华路到和平桥周边气味更浓。”
在该论坛用户投诉后,广德市环保局对相关企业提出了责令整改要求,但是并未具体明确涉事企业名称。
而在整改完成后的2020年11月1日,仍有该论坛用户表示森泰股份的工厂排放刺鼻气体。
一名网络昵称是“这个杀手不太冷”的论坛用户发帖称:“开发区有两种气味最明显,一种就是森泰塑木排放的难闻气味,每晚8点左右就能看到路灯下都是蓝朦朦一片。还有一家可能是在建设路上的农药厂,排放的是一种尿臭味,一到下雨天晚上,绝对就是排放高峰期。”
不仅如此,2021年以来还有更多网民在该论坛发帖投诉广德开发区的气味排放刺鼻,并有网民认为该气味的制造者就是森泰股份。
2021年8月10日,一名网民发帖称:“广德开发区每天下午5点多到半夜。排放毒气。气味刺鼻。”;而另一位网民则对其回复称:“应该是森泰塑木厂排放的气味。”
报告期内,森泰股份并未因废气问题遭受过处罚,但环保局也曾对其提出过整改要求。
2020年9月,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曾要求森泰股份对造粒装置废气收集设施等问题进行整改。
信风(ID:TradeWind01)还注意到,报告期之前的2017年,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也曾要求森泰股份就废气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还指出废气问题难以根除。
2017年8月17日,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回应相关群众反映气味难闻问题时表示:“安徽森泰塑木有限公司主要废气来源是造粒过程中塑料粒子和木粉的熔化废气。”同时还进一步指出:“通过监测报告数据来看,企业废气排放未出现超标情况,但企业只要生产都不能实现废气零排放,仍无法杜绝废气污染投诉的问题,特别是逢阴雨、大雾等气压低时,废气扩散差,投诉现象更加明显。”
值得一提的是,彼时与森泰股份一同遭遇投诉的还有美诺华(6003538.SH)的子公司——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废气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气和厂区内污水池散发的恶臭气体。
就在5月31日,美诺华位于浙江的子公司——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因新建车间发生火灾事故而引起市场关注。
森泰股份的行业从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而据信风(ID:TradeWind01)统计,2022年初至6月1日的5个月内,创业板排队企业中已有5家C26企业撤回IPO申请。
在“C26”行业企业IPO不断承压的节奏下,森泰股份的行业定位及污染问题是否会对其IPO进程带来挑战,仍是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