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途企业服务:IPO失败原因是什么?创业板上市失败案例解析

2022 年已过去两个月,假日气氛满怀的农历正月也将结束,企业经营、市场运行逐渐回归常态。

   2022 年前两个月的A股IPO情况如何?企业可以从他山之石中得到哪些启示?跟随富途企业服务(富途ESOP&IPO)一起,总结今年前两个月A股IPO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 2022 年1- 2 月A股IPO上会企业共 62 家,其中, 57 家通过, 4 家未通过, 1 家暂缓审议。

  今年前两个月,IPO上会整体通过率为91.94%, 4 家被否企业 2 家在沪主板, 2 家在创业板。

  这次富途企业服务(富途ESOP&IPO)先来总结创业板被否案例。

富途企业服务:IPO失败原因是什么?创业板上市失败案例解析

▲4 家被否企业基本情况

  创业板IPO被否原因:现场督导 = 见光死?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冲刺创业板折戟的两家企业都经历了现场督导,也是在现场督导中被发现出不少问题。

  对于亚洲渔港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在对其进行的第二轮问询中,接连十问均围绕现场督导发现问题开展。正是通过现场督导,深交所主要关注到发行人子公司业务模式及相关资金往来的合理性,向主要代工厂采购成本的完整性、准确性,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信息披露的充分性等问题。

  对于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控制他人银行账户的情况,且相关账户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大额取现等,也因此开始关注资金流水账户核查是否完整及相关资金去向的解释是否合理。此外,现场督导还发现发行人拥有两种样式的公章。

  来具体看看两家企业情况。

  亚洲渔港:霸气名字下业务资金往来是否合理真实?

  亚洲渔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洲渔港”)主营业务为标准化生鲜餐饮食材的研发、销售及配送服务,是生鲜餐饮食材品牌供应商。公司主营业务本质是提供品牌化食材供应链服务。

  对这样一家传统企业,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关注点是:创业板定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会计基础规范性、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在现场督导中,深交所发现,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自然人合资成立“海燕号”,为发行人初加工业务的重要子公司。“海燕号”、“海燕号”负责人与客户三方之间存在大额资金往来,部分资金从“海燕号”流出后通过客户流回“海燕号”;“海燕号”收入确认及采购入库原始凭证大量缺失;不同客户的收货地址集中于“海燕号”负责人经营业务所在的维尔康市场,而客户实际经营地址位于全国各地。因此,须发行人说明:(1)上述三方之间资金往来的合理性;(2)“海燕号”业务收入及采购单据大量缺失的原因和相关收入的真实性;(3)“海燕号”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性、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此外,深交所发现,大连兴强、东港富润、大连港铭是发行人主要代工供应商,主要为发行人供货。上述代工厂毛利率较低,净利润为负。报告期内,大连兴强存在向发行人员工支付大额款项的情形,合计7,276. 44 万元;东港富润在收到发行人款项后存在大额取现情形;大连港铭的资产来源于发行人子公司,且其实控人系该子公司原生产经理,大连港铭未提供资金流水。因此,须发行人说明:(1)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等情形;(2)相关采购的真实性、采购金额的准确性;(3)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湖南恒茂高科:交换机大王两种公章换着用

  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茂高科”)是专业的网络通信设备制造商,业务包括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恒茂高科主要为国内外网络通信设备品牌商提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交付及售后” 的一站式服务。产品主要包括交换机、路由器及无线Wifi接入设备、网卡等,其中以交换机产品为主。

  在现场督导中,深交所发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控制他人银行账户的情况,且相关账户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大额取现等,关注资金流水账户核查是否完整及相关资金去向的解释是否合理。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现场督导还发现发行人拥有两种样式的公章,分别是铜钢材质的公章一枚(印章一)和光敏公章一式贰枚(印章二);发行人将印章一用于日常业务运营,印章二用于IPO申报事项。发行人在实际使用中存在两种公章混用的情况。

  现场督导如同走入事件中心“探案”,给监管提供了发现问题的更有利空间。随着注册制的推进,IPO项目被现场督导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那么创业板IPO企业在什么情况下要启动现场督导?

  富途企业服务(富途ESOP&IPO)整理了深交所给出四类情形:

  1.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有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业务完整、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与上市条件相关的财务数据等信息披露内容,存在重大疑问且保荐人未能予以充分说明,影响审核判断的;

  2. 保荐人对影响审核判断重要事项的核查程序不充分,核查结论存在明显疑问的;

  3. 深交所审核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而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人重新申报且相关问题仍然存在的;

  4. 深交所认为需要实施现场督导的其他情形。

富途企业服务(富途ESOP&IPO)提醒,需要注意的是,现场督导主要针对保荐人实施。在企业IPO上市全过程中,选择合适的保荐人,并与保荐人充分的信任与合作,对企业成功上市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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