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奇葩”上市公司年报明显减少

4月27日,*ST兆新复牌一字跌停,截至收盘,该股报1.5元,“封死”跌停(5.06%),成交约247亿元。4月24日,兆新股份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在年报的开篇提及,公司五位董事、三位监事及四位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无法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今年“奇葩”上市公司年报明显减少

如此“奇葩”年报并不是今年首份。4月21日晚间,暴风集团公告称,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原因是“找不到人编年报”;而根据*ST盐湖发布的2019年业绩快报,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8.13亿元,也就是说全年平均每天亏损超过1亿元;在亿联网络公布的2019年报中,公司实现收入24.89亿元,增幅37.13%,本来,年报优秀是好事情,但亿联网络的优秀让监管部门很吃惊——不但连续6年保持营业收入及利润30%以上的高速增长,而且盈利能力惊人。在回复监管部门的问询函中,尽管亿联网络力求用70页自证清白,但仍有不少媒体存疑。

总体看,与2019年披露的年报相比,今年A股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有三个特点:一是受益于新《证券法》的实施以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要求,今年的“奇葩”年报数量明显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时间延后。按照相关规定,一般每年的4月30日是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截止日,但今年以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财务调查等工作受到影响。据wind资讯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27日,已有609家上市公司发布延期披露2019年业绩日期的公告,其中,相关上市公司及年报审计机构受疫情影响均尚未全面复工是重要因素之一。三是针对年报会计工作的“中介机构”监管明显加强。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主要明确了四项内容:一是坚持保证质量与应披尽披原则,力争按规定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二是区分不同情况,对部分确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公司,可以延迟披露年度报告,原则上不晚于6月30日,并可先行披露主要经营业绩;三是实事求是,对有关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披露、审计的行为,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进行相关处理;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对滥用延期披露政策,在年度报告审计和披露中借机弄虚作假的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事中事后的核查、追责,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文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事务所执行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受到较大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并致函有关部门,提请研究年度报告披露延期问题。

自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以来,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抓手”的监管体系逐渐完善。业内人士表示,新《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的变化有几方面:一是扩大信息披露主体范围,由“发行人、上市公司”扩充到“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是重新界定信息披露标准,在“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对发行文件提出了“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的新要求,对一般信息披露新增了“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等新要求;三是扩大临时公告重大事件范围,对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新增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四是强化董监高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新增董监高异议权。此外,还新增自愿披露规定、新增违背承诺民事赔偿制度、拓宽信息披露渠道、提高股东权益变动披露密度等内容。

对于“奇葩”年报和涉嫌违法年报信披的整改,除了法律的“武器”进行惩处之外,退市是A股信息披露必须的屏障之一。在A股历史上,曾有2家因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分别是2016年的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的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据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强制退市。此外,对具备相关风险的公司进行必要的风险警示,即“摘星戴帽”有利于提示投资者相关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刘纪鹏表示,从本质上看,证券市场是信息市场。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改善市场中存在的不公平交易状态,对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新《证券法》重新界定的信息披露标准、新增的重大事件范围、新增的自愿披露规定等内容,均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更加细致严格的要求,同时通过多种违法责任的叠加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追究,这些新要求有望减少不规范的年报披露现象,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规范程度。(经济日报记者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