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至今没有披露最核心的问题:中国银行代客交易的WTI原油期货裸头寸最终是以何种方式平盘的,是银行进场利用WTI期货进行平盘,还是通过OTC衍生品的方式找一个交易对手进行平盘。渠道不同,该笔交易盈亏会有巨大差异,中国银行原油期货风险敞口也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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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原油宝”产品穿仓,导致投资人巨亏的事件中,有两个被忽视的核心问题。
首先,一手WTI原油期货是1份1000桶WTI原油的合同。注意,是1000桶。所以该期货品种高企的投资门槛是把绝大多数投资者挡在门外的。然而,通过中行“原油宝”产品,1000桶原油合同可以被“拆分”,这当中的巨大风险一直被各方忽视。
其次,中国银行至今没有披露最核心的问题:中国银行代客交易的WTI原油期货裸头寸最终是以何种方式平盘的,是银行进场利用WTI期货进行平盘,还是通过OTC衍生品的方式找一个交易对手进行平盘。渠道不同,该笔交易盈亏会有巨大差异,中国银行原油期货风险敞口也会有所不同。
从1手1000桶到1手1桶
先来看把1手1000桶的原油期货交易拆分成最小递增单位0.1桶的代客交易操作。
中国银行官网介绍,原油宝是账户交易类产品,账户中的原油份额不能提取实物;交易起点数量为1桶,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1桶;中国银行作为做市商提供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
据资深交易员分析,上述“做市商”定位,使得中国银行“拆分”标的物的做法是合规的。
做市商的模式之下,银行是所有原油宝投资者的交易对手,银行向投资者提供报价、交易。如果在这个交流当中,多空双方规模一致的话,银行就赚取稳定的点差或者手续费;如果多空双方规模不一致的话,就是“裸头寸”,银行要进入国际市场进行平盘。
但不可否认的是,交易起点数量为1桶,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1桶的交易规则,极大降低了投资者门槛,由此也最终引发了各方对于中国银行“原油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质疑。
实际上,如果同样的操作放在期货公司,那就是实实在在的违规。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四条规定,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禁止在前款规定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就是所有的交易都要进期货交易所,按照交易所规则来,交易所规则里没有分拆的说法。”资深交易员解释。
代客交易黑匣子
根据《中国银行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简称协议)约定,各渠道叙做自贸区结售汇、外汇宝、账户贵金属、双向外汇宝、双向账户贵金属、原油宝、个人期权交易等产品时均适用本协议。
资深期货界人士分析,从以上表述可以看出,上述产品都是中国银行的代客交易产品,都归入中国银行代客交易的“大池子”。
所谓代客交易,就是银行与客户进行对手盘交易。如前文所述,只有当中国银行的原油期货出现“裸头寸”时,中国银行才需要到国际市场平盘。而这个代客交易资产池的风险敞口情况,外界很难知悉。
“中国银行至今没有披露他是通过何种方式平盘的,所以外界无从得知中国银行在原油期货上的风险敞口究竟有多大。”资深期货交易员指出。
该人士介绍,到海外平盘裸头寸通常有两个渠道。首先是到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进行场内平盘。场内平盘意味着将按照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每日无负债结算”,又称每日盯市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各合约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另一种平盘的途径是在场外寻找交易对手,例如另一家外资银行做的OTC衍生品交易。这个途径不需要每日盯市,当期期货产品的涨跌暂不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因为结算的周期、方式不同,这两种方式导致的中国银行相应账户的盈亏也会有极大的不同。
更适合以理财方式配置
该资深交易员指出,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合规但是不合理之处很多。最大的不合理之处就在于把“移仓”、“轧差”即平仓不移仓都设在了最后交易日。因为做期货的人都知道,一般商品期货的到了最后交易日,流动性会非常差。因为流动性差会导致很多极端价格的出现,这个极端的价格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能接受的。尤其是以交易为目的、不能交割的账户,更不应该持仓至最后一个交易日。
如果说银行是为了帮助零售投资者来配置大宗商品资产的话,是作为一个代客产品还是作为理财产品更合适?
“我的想法是把这类产品做成理财产品更合适,比如说挂钩原油的结构性的产品。把盯市、移仓、轧差这样的专业操作交给专业机构去做,投资者只做宏观方向的判断。”某银行产品经理表示。
编辑:王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