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晚间,中国银行就“原油宝”产品再次发表说明公告,更多细节浮出水面。
此次说明,回应了哪些问题?又有哪些谜团尚未水落石出?中证君给你划重点。
回应问题一:
中行有无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此前,关于中行是否对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一直充满争议。尤其是在4月15日,芝商所公告称“结算模型调整系统测试完毕”后,中行是否对投资者进行了必要的风险提示尤为重要。
24日晚中行的说明称,自4月6日起,中行通过短信、电话、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向“原油宝”客户多次进行针对性风险提示,特别是4月15日以后,每日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
来源:中国银行官网
回应问题二:究竟有多少投资者是
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的?
中行回应,4月20日是“原油宝”美国原油产品当期结算日,约46%中行客户主动平仓离场,约54%中行客户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既有做多客户,也有做空客户)。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前中行已经结算“原油宝”做空投资者的收益。有做空投资者称,收益已到账。
回应问题三:
巨亏的投资者怎么办?
比起此次交易中大赚一笔的做空投资者,更多的则是惨遭巨亏的做多投资者。对于这些巨亏的投资者,中行表示“深感不安”。
中行称,将继续全力以赴维护客户利益,未来进展情况将适时与客户保持沟通。
如何维护客户利益?
中行表示,将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
来源:中国银行官网
疑问一:
中行的合格投资者认定工作是否到位?
尽管中行24日的说明回应了一些大家关注的问题,但此次“原油宝”事件仍存在两大谜团。
微博上有不少网友称,中行客户经理向没金融知识的大妈们推荐“原油宝”。显然,这类人群并不适合这类高风险产品。
图片来源:微博
图片来源:微博
一位资深法律人士提到,在个人投资者参与“原油宝”交易前,需签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商品业务交易协议》,该协议中风险揭示项下规定“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要求投资者为风险评级在平衡型以上,可与银行签订有关产品协议。”这个“平衡型”风险评级离普通人的认知相距甚远。
从法律层面,该人士认为,需要关注中行在根据监管要求对投资者进行“了解客户”的适当性审查时,是否真正了解投资者可以承受的风险,其涉及的问卷是否考虑到了除本金损失之外,还要再补足交割款的情况?
投资者风险评估为”平衡型“的要求是否妥当?“补足交割款”如此巨大的风险显然不是平衡型投资者所能承受。
此外,中证君还是要告诉投资者,银行的产品也并非都是稳健型产品,不能一味根据固有印象盲目购买。
一位从事期货投资者教育的人士表示:“我们做投资者教育,整天跟投资者讲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很多人当作耳旁风。不熟不做,不是一句空话。”
疑问二:
芝商所临时修改规则是否妥当?
除中行和投资者外,这件事还有另一个责任方,即芝商所。
4月8日,芝商所公告了一份关于结算价调整计划的文件,声称“对于任何月份的WTI原油期货,当它的结算价低于8美元/桶时,WTI期货期权的结算价计算模型将从原来的模型切换到Bachelier模型”。
4月15日,芝商所又发布了测试公告称,如果出现零或者负价格,CME的所有交易和清算系统将继续正常运行,所有常规交易和头寸处理都可以在清算中执行,即已经完成了测试准备。
永安期货王建斌发出质疑:
“为什么要在4月8日,不到半个月前突然修改原油期权定价公式,在现存合约已经交易,且持仓量巨大的情况下,修改任何对交易价格产生实质影响的条文,都应该从未来还没有上市的合约开始,这是国际惯例。为何芝商所随意修改?
为什么在5月合约到期前的一周,修改行情软件和结算软件,急忙测试上线,并正式付诸实施,从此,原油期货可以进入负油价时代,这些修改同样也应从未来的新的上市合约开始。”
此外,针对出现负价的原因,即原油仓储代价高,物流费用高等,王建斌认为,那应是现货持有者应该考虑和承担的风险,而不是期货交易者应该承担的。
不过,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期货市场创建人之一常清认为,芝商所此举恰恰是面对市场的灵活调整。原油和铜等其他大宗商品不同,不便储存,又不能像牛奶一样倒掉,库存不够的话,只能贴钱卖。允许期货价格为负数,说明它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