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IPO被否:中信建投证券保荐失利

煜邦电力IPO被否:中信建投证券保荐失利

(图片提供:全景视觉)

证监会日前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8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首发申请未获通过,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

资料显示,煜邦电力主营业务为智能用电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向客户提供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和电网信息化技术开发与服务。此次IPO,公司计划募集资金2.47亿元,用于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配电网自动化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煜邦电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

2015-2017年,煜邦电力营收分别为5.43亿元、5.83亿元和6.19亿元,同期净利润为3044.36万元、3649.29万元和5651.08万元

发审委会议对煜邦电力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1、报告期各期,煜邦电力智能用电产品毛利率偏低,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各期毛利率较高。请说明:(1)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的市场容量及可持续性。

2、报告期内,煜邦电力应收账款和存货账面余额较大。请说明:(1)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确认收入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标准是否谨慎充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2)存货账面余额较大的原因,发出商品期后收入确认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煜邦电力主要通过参加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省网公司、其它电力行业企业公开招标进行销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取客户的相关招投标等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2)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工贸公司为持有发行人7.47%股份股东圣德信的主管单位及100%控股股东,报告期内煜邦电力向电力物资支付投标服务费的背景、原因、必要性、合理性,投标服务费定价的公允性,是否涉及商业贿赂。

4、煜邦电力历史上存在18次股权转让,其中2004年12月迅达机械将其持有煜邦有限10%的股权转让给林纯以及2013年1月北电计量、唐山华电分别将其持有煜邦有限的3.24%股权转让给高景宏泰。请说明:(1)上述历次股权转让是否真实有效,有无法律纠纷;(2)迅达机械、北电计量、唐山华电分别将其持有的煜邦有限股权进行转让,是否涉及集体资产,有无履行合法程序;(3)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务缴纳情况,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5、煜邦电力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租赁取得,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27,000平方米,部分租赁房屋合同存在无效风险。请说明瑕疵租赁房屋是否用于主营业务,租赁房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