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概念股?上交所对引力传媒及其时任董秘通报批评

中国青年网北京11月20日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蓓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显示:因公司在上证e互动并非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公司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以及披露信息与事实情况不符可能对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等问题,决定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蓓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据记者了解,5月10日,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力传媒或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称,公司已与今日头条、抖音、微信朋友圈等热点短视频媒体达成重点合作关系。多家媒体对此予以转载,并将公司列为“抖音概念股”。公司股票于5月10-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并触及异常波动。

5月11日,媒体报道抖音官方回应称:“我们注意到一些上市公司表示与抖音达成‘深度合作’。我们查证,随着业务发展,抖音和行业很多公司有业务往来,但近期并没有与上述公司达成‘深度合作’。涉及抖音的外部合作,请以我们官方声明为准。”

5月12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称,经进一步核实,公司确已与今日头条、抖音等短视频媒体达成了代理商商务合作,上述合作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的业务范围,合作内容未涉及具体金额;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上述媒体达成进一步的深度合作,相关合作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股价于5月14日上涨5.65、5月15日涨停。

上交所认为,上市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要合作事项等,对公司影响重大。特别是在今日头条、抖音等移动媒体正处于当前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上市公司与今日头条、抖音、微信朋友圈等达成重要合作关系属于重大经营决策、重要合作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进行真实、准确、客观地披露。但是,引力传媒却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上述重大敏感信息,致使股价发生大幅波动。与此同时,公司发布信息时所称与抖音达成所谓“重点合作关系”,与抖音回应“尚未与公司达成深度合作关系”的事实明显不符,相关信息不准确,可能对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抖音概念股?上交所对引力传媒及其时任董秘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