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IPO财务不规范 宏源药业遭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千龙网北京10月13日讯 10月12日,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药业 证券代码: 831265)发布公告称,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因存在成本核算不规范,财务会计基础薄弱等问题,证监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显示,宏源药业于2017 年10月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7]72号)。宏源药业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成本核算不规范,财务会计基础薄弱,留存危险废弃物处置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且未披露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2 号)第四条有关规定,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证监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对此,宏源药业表示,公司将尽快整改上述问题,并在财务会计基础管理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和完善力度。公司在完成整改并符合上市条件后将择机重新申报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