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认房不认贷”的城市正逐步增加。
8月31日,中山宣布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两天时间内,已经有广州、深圳、中山三个城市宣布执行该政策,厦门“认房不认贷”则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中山住建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提到: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广州、深圳、中山提到的具体内容基本一致。8月30日中午,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官方解读,提到“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按不低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住房贷款利率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利率”。
另外,除了已经执行该政策的广州、深圳、中山外,厦门在8月2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中第12条提到,实施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