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收到深交所问询函 要求说明子公司与收购方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6月30日,深交所向大亚圣象(SZ000910,股价7.79元,市值43亿元)发出2022年财报问询函。

问询函显示,大亚圣象2019年收购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为2019年至2021年。年报显示,2022年华宇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0.91亿元,同比下降19.73%;实现净利润5914.45万元,同比下降54.32%。华宇集团在承诺期最后一年业绩快速增长,承诺期满后业绩大幅下滑,下游客户为大亚圣象子公司圣象集团。

深交所要求大亚圣象列表说明2019年至2022年华宇集团对圣象集团的销售情况,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补充说明华宇集团2022年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圣象集团是否存在承诺期内通过调价对华宇集团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此外,大亚圣象还需详细说明近三年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是否存在资金归集业务,是否存在与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详细说明2022年利息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以及近三年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年报显示,2022年,大亚圣象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9532.92万元,其中5年以上账龄6,509.27万元,占比68.2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3323.38万元,账龄均在5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5年以上账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计提依据及充分性。详细说明前五大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问询函显示,大亚圣象必须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7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李少婷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