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17条新政支持房企:楼栋完成25%投资额即可预售

无锡17条新政支持房企:楼栋完成25%投资额即可预售

为支持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保障城乡有序建设,2月12日深夜,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在官网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政策意见》。

《意见》共17条,提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屋中介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等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引导在锡银行机构保持房地产和建筑施工企业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楼栋,企业可提前申请拨付重点监管资金,完成25%以上投资额即可申请预售等。

此外,对租赁房屋属于国有资产的中小企业,免收1至3个月租金。而国有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施工,若前期未按合同支付的,应尽快予以支付;对受疫情影响,资金确实存在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后可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和进度。

同时,《意见》要求,各建设单位不得以抢工期、按原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或违约扣款等为由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除施工单位故意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外,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2月6日

,无锡市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共20条,通过采取继续执行水电气等要素降价政策、阶段性降低医保费率、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交社会保险费、延期交纳税款、减免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等政策措施,无锡市政府预估可减轻企业负担50亿元以上。

“20条”提出,至疫情结束,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无锡国有企业所有的商铺、厂房、写字楼业主(房东),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租户(含个体租户),根据实际情况,免收1-3个月租金。支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租户(含个体租户),免收1-3个月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倡导其他经营用房业主(房东)酌情减免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租户的租金。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20条”要求加大企业信贷供给,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银行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以展期、续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给予更大力度的金融支持;现有信保基金贷款利率下降10%,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